中新網2月1二手製冰機5日電 據馬新社報道,馬華總秘書黃家泉已向全體中委、中央代表、馬華國會議員、馬華州議員、各州聯委會主席及各區會主席發出特別代表大會通知書,並解釋召開特大的原因。
  根據通知書,馬華訂於2月23日上午11時30婚禮企劃分,在位於吉隆坡安邦路的馬華大廈三春禮堂召開特大,針對“大會通過全黨重新接受出任各級政府官職”的提案進行表決。
  黃家泉在通知書指出:“黨總部根據黨章30.3條文,即獲得超過三分之一馬華中設計裝潢央代表的要求,議決召開特大。
  “整合負債總會長於2月13日召開的中委會議決定根據黨章第31條文賦予總會長的權力,指示總秘書發出不少過7天的較短期限開會通知書。”
  通知書也列出ssd固態硬碟廠商召開特大的原因:
  (1)自2013年5月5日第13屆全國大選後至今,馬華脫離政府逾9個月,華社基本不同意馬華的決定,特別是華總和中華總商會的呼聲更大。他們多次公開要求馬華重返內閣及各級政府部門,以履行國陣政府的職責;
  (2)沒有馬華代表參與各級政府部門,上至中央內閣及州行政議會,下至縣市議會等,除了在制定政策方面少了馬華在內部站在華社立場據理力爭以為,在日常生活中,亦面對比以往更困難的情況,也讓華社無所適從;
  (3)馬華在2011年10月2日及2012年10月21日中央代表大會上,以一條提案,概括性通過“下屆大選成績不如2008年大選,將全面拒絕接受各級政府官職”議案;但是在2013年10月20日特大,卻把上述提案分解成中央、州及地方官職以進行表決;投票結果出現“上下不協調”,使到中央在執行此議案時面對困難,延誤馬華在各級政府部門有效地參與執行政府決策。
  此外,通知書指出,特大議程沒有安排辯論環節,也禁止任何人在馬華大廈範圍內張掛橫幅、分發宣傳品、召開記者會等拉票行動。
  “出席特大的中央代表須穿黨服,報到時須以智慧型黨員證為憑。”
  中央代表的報到時間分別為特大前夕(2月22日)下午3時30分至晚上8時30分,以及特大當天(2月23日)上午8時至11時30分截止,遲到者不得出席大會。
  馬華也將於特大前夕即2月22日(星期六)晚上7時,在馬華總部舉行晚宴。  (原標題:馬華總秘書發通知書 三大理由解釋召開特大原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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